Tuesday, March 08, 2011

要吵架,其實很容易;在一起,不快樂

  • 2011.03.08 4.24pm
我突然想起《花吃了那女孩》里很有名的那段話,就是:
  1. 在一起很快樂
  2. 不在一起比較快樂
  3. 不在一起不快樂
  4. 即使在一起也不快樂
這四段字,是四個故事。每個故事跟著字走。
我終於明白在一起也不快樂這句了。

在一起很快樂,兩個人相愛,時間地點什麽都對。在一起,很快樂。

不在一起比較快樂。雙方或許性格不合,就算彼此喜歡但總是吵架,不在一起,比較快樂。

不在一起不快樂。兩個人相愛,時間地點有所參差。不在一起,不快樂。

在一起不快樂。



我覺得女生想要轉當男生-不夠-不想轉當男生并覺得當很酷的女生很酷-酷。





有時候我分不清事情對與錯,有時候很彷徨,就算身邊朋友在支持我,我還是會覺得,因為是身邊朋友嘛,所以知道我性格怎樣,會站在我這邊。

就算天底下再罪惡的人還是會有站在他旁邊支持他的人的,我想。
但是真的謝謝朋友的支持。

以前從來都不覺得朋友有什麽好重要的,直到越長越大,才發現朋友像郵票,很值錢,你可以拿去貼在信封上用掉,或者收起來偶爾拿出來看看。

現在是,越來越老,交的朋友越來越多,就像自己有本集郵簿,每個人代表一張郵票。翻開來看,會覺得很精美。

當自己分不清對與錯的時候(就是不知道應該站在自己這邊還是敵對那方時),應該做些什麽?雖然常常都說,要自己良心過得去。可是我覺得這句話好像是自己錯了也不知道自己錯,自認為自己良心過得去就okay。

現在的生活坎坷,可其中必有讓你感動的地方。而我,開始喜歡過著這樣的生活了。






我覺得,兩個人最後要是分開了,但願對方過得越來越好。但並不是想要在未來炫耀自己沒有你卻過得很好的祝福。故事里會有兩方,其一希望對方越來越好,若對方真的如此,在後來並不是想要炫耀自己沒有我也能好好過的報復心態;另一方,發誓自己會過得越來越好,如果真的在未來過得很好,一定要像對方示威自己沒有他會過得很好。






而且我突然明白,爲什麽有時候人不喜歡解釋了。那時候對方嚷著爲什麽解釋而我卻抱著大家都是地球人的心態。

有時候,真相不一定會站出來幫你說話,但還是不會去解釋的。





這個POST是經過幾個時候幾個時候很random寫下來的,讀的時候會斷著斷著。來,給你跳跳虎的膏藥布,粘著它。









2 Comments:

tehni said...

至於長痛短痛的問題。
有時候,事情會發生很快,但就擔心來得快、去得也快。因為這樣,要忍受著阻止現在所發生的快樂事,來延長以後和你在一起的時間。
*like !!

XC said...

Tehni>你有沒有click這個link? 在XC'S語錄里有接下來的話。哈哈哈哈。

Post a Comment

『卻說不出在什麽場合我曾讓你分心。
你離開我,這是旅行的意義』

Loading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