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13, 2011

希望那些能讓你開心的人一直都在你身邊

你在看我嗎?
當你的視線移在我這裡的時候,我的後方到底還有多少能看的風景?

請問,你在看我嗎?








我突然很喜歡閃電那刹那。很矛盾。不是完整的喜歡閃電。因為閃電那刹那,好像有另一個世界在那裡。

THOR:你是在說我嗎?

我發現自己有幾項非常喜歡的東西了。
第一,CITY LIGHTS。
第二,看閃電。

CITY LIGHTS是之前就很喜歡的。不知道,就特別喜歡。今天是TERANG ACTIVITY的正式開始。(其實我以為是星期一才開始的)今天要自己做燈籠,要做孔明燈,用PLASTIC。太强了。這是第一次放“孔明燈”嗎?不過看孔明燈飛在天空然後越行越遠的感覺,真的很棒。

還有,這夜景也未免太美了。
我突然想我家以後要有有CITY LIGHTS的落地窗。
哪裡寇冷?

因為我還要有遼闊的停車處!
讀者喧嘩:那你去住SHOPPING COMPLEX算了!





其實會很想念,很掙扎,很痛。可是那些都不是我們所能擁有的。
如果不放手,就是不會成長的人。

那些在你面前總是晃蕩的,就算你放手了它還是會繼續晃蕩。
它會一直掛在你身邊。

我當然還沒練成那麼深的蓋世武功,所以很多東西都存滿雜念。
我說,豁達哪能這麼容易。如果東西要搽乾淨那多簡單,*雖然東西要擦得有干不凈也很容易,可是我想,記憶是不一樣的吧?那些老是動的東西,就是很不一樣。

骯髒靜靜的。
回憶每個夜裡都是浩浩蕩蕩的。

(A❤B,B❤A,C❤A)
要厚待啊,不要吵架,要體諒,不要得到了就不會珍惜,付出很多,你瞎了嗎?看不到嗎?就不會珍惜嗎?對方喜歡啊!干

給所有朋友,希望那些能讓你開心的人一直都在你身邊!大家jiayou~~





日子日子,你快點過吧,讓該快樂的人快樂。
要什麽通通給他們算了。

我知道我沒有說服力。
也沒有資格。

嗨五月天。

2 Comments:

Adrian Chua said...

wah wah!!agree...too much of spanna in this world...must cherish!:P

XC said...

XC>Adrian: Wa, xi ke xi ke! H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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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卻說不出在什麽場合我曾讓你分心。
你離開我,這是旅行的意義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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